[自治区本级]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对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巡检未按要求整改供应商违规处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4

各供应商:
2026年3月9日,我中心发布了《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巡检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年-第1期)》,截止要求整改时间,仍有部分供应商未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信用考评管理规则》等要求对违规供应商扣分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对供应商违规处理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执行,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日内提起申诉并附相关材料说明。
联系人:刘悦 联系电话:0471-5332680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26日
